并购重组,是搞活企业、盘活国企资产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多采用现金收购或股权收购支付方式。随着并购数量的剧增和并购金额的增大,已有的并购融资方式已远远不足,拓宽新的企业并购融资渠道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关键之一。
股权收购:
以现金或股权对价方式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现金收购或股权置换股权
资产收购:
上市主体由现金方式收购目标资产,原公司可保留或注销
增资:
被重组方股东以其持有的被重组方的资产、股权向拟发行人增资
资产剥离:
将与主营业务不相关资产通过分立、资产出售等方式剥离出去
要约收购程序及其规则一:持股5%报告制度。
要约收购程序及其规则二:持股30%继续收购时的要约。
要约收购程序及其规则三:终止上市。
降低成本
并购者的动因之一是购买未来的发展机会。当一个企业决定扩大其在某一特定行业的经营时,一个重要战略是并购那个行业中的现有企业,直接获得正在经营的发展研究部门,获得时间优势,避免了工厂建设延误的时间;减少一个竞争者,并直接获得其在行业中的位置。
发挥协同效应
企业并购重组可产生规模经济性,可接受新技术,可减少供给短缺的可能性,可充分利用未使用生产能力;同样,可产生规模经济性,是进入新市场的途径,扩展现存分布网,增加产品市场控制力;充分利用未使用的税收利益,开发未使用的债务能力;吸收关键的管理技能,使多种研究与开发部门融合。
提高企业管理效应
企业现在的管理者以非标准方式经营,当其被更有效率的企业收购后,更替管理者而提高管理效率。当管理者自身利益与现有股东的利益更好地协调时,则可提高管理效率。如采用杠杆购买,现有的管理者的财富构成取决于企业的财务成功,这时管理者集中精力于企业市场价值最大化。
降低进入新市场
新行业的门槛
为在某地拓展业务,占领市场,企业可以通过协议以较低价格购买当地的企业,达到控股目的而使自己的业务成功地在该地开展;还可以利用被并购方的资源,包括设备、人员和目标企业享有的优惠政策。出于市场竞争压力,企业需要不断强化自身竞争力,开拓新业务领域,降低经营风险。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第四阶段
第五阶段
第六阶段
第七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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