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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

2023-03-17 15:25:40

发文机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

申报时间:

一般在每年1-2月份申请,考虑到该时间段一般为春节期间,建议可提前准备,需要的资料主要是备案表和环评批复。

重点支持巩固扩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 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深入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现代 服务业等领域,及其他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重大项目。每年支持方向略有差异。

补助金额:

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亿元,按照项目固定资 产投资的15%安排专项资金。其中,铁矿石资源绿色化、智能化开 发和综合利用项目资金安排比例为10%;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 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资金安排比例为20%

地方企业项目由各省级发展改革委汇总申报,中央企业及 其控股子公司项目由中央企业总部汇总申报。申报文件均须加盖公 章,并包含以下两方面内容,否则不予参加评审。一是每个项目都 要明确项目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 人;二是申报企业要写明以前获得过中央预算内投资支 持情况及相关项目实施情况,没有获得过支持的也要予以明确。

各省级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按时将项目申请及下达投资计划的请示、具有相应资质咨询机构(甲级工程咨询单位,即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甲级资信的单位)编制 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报送至国家发改委委政务服务大厅(纸质版、电子版光 盘,各一式两份)。请示要包括附件2、3表格。项目资金申请报 告封面和背脊上要注明项目名称、具体方向和产业发展司相应处 室,如“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成果应用及迭代升级一新能源汽车一机 械装备处”。同时,要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年度计划报送” 模块,将项目尽快报送至产业发展司相应处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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