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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

2023-05-16 08:53:34

【政策梳理】

2023年3月

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旅游交通运输体系。

2023年3月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与旅游融合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就提升“快进”交通网络衔接效能、提高“慢游”交通网络通达深度等工作作出相关部署。

2023年5月

文化和旅游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铁集团决定共同开展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典型案例推荐遴选工作,通过对近年来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工作的阶段性盘点,遴选出一批对区域旅游业发展基础性支撑作用明显,旅游资源富集、产品知名度高,交通设施旅游服务功能突出的标志性交旅融合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模式、好做法。

【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可以为地方人民政府,各级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邮政管理等部门、直属单位和相关企事业单位。

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推荐不超过5个案例。中国民用航空局、国铁集团单独组织本系统推荐工作,可推荐不超过10个案例,上报案例应征求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意见。

【申报材料内容要求】

(1)基本概况。明确项目位置、长度、规模等基本信息,重点说明项目立项时的背景、所具备的条件、打造目的与目标,概括描述项目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情况。

(2)项目特色。重点介绍案例的开发建设思路、方法、模式及创新举措等内容,要突出融合特色或亮点。

(3)主要成效。用事实、数据等阐述创新做法、先进经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

具体表述形式可根据案例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申报流程】

(1)自愿申报。

申报单位可以直接或通过所在地的地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提出申请。鼓励和支持多单位联合申报、跨行政区划联合申报。

(2)省级推荐。

省级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邮政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推典型、树标杆、强示范的原则,共同组织有关方面专家评审。评审通过的,由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行文推荐。

(3)专家评审。

文化和旅游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铁集团等将组织专家对推荐案例进行专家评审,并提出首批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创新发展典型案例名单,案例分为十佳案例和典型案例。

【时间截点】

2023年6月23日前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于,登陆填报系统完成报送;纸质材料请邮寄至指导单位;如有视频材料请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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